97年7月29日衛署醫字第0970214520號令發布 |
第一條 本辦法依緊急醫療救護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
第二條 申請參加各級救護技術員(以下稱救護員)訓練,應具下列資格:
一、初級救護員:相當初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 二、中級救護員: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並領有初級救護員合格證書(以下稱證書)。 高級救護員:領有中級救護員證書四年以上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領有中級救護員證書。 |
第三條 前條各級救護員之訓練課程基準如附表一至附表三。 |
第四條 下列機關(構)或團體得辦理初級、中級救護員訓練或繼續教育課程:
一、各級衛生、消防主管機關。 二、設有醫療、衛生、消防等相關科系之專科以上學校。 三、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許可之機關(構)或團體。 機關(構)或團體辦理高級救護員訓練或繼續教育課程,應先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第一項第三款及前項之許可,應於辦理前三個月檢具計畫書申請。 前項計畫書內容應包含實施日期、級別名稱、課程大綱、時數及師資、場所、設備、收費方式等事項。 |
第五條 完成初級、中級救護員訓練課程合格之人員,由辦理訓練之機關(構)或團體,發給證書。
完成高級救護員訓練課程合格之人員,應由訓練機關(構)或團體報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委託之專業團體甄試通過後,應由該專業團體發給證書。 領有國外發給高級救護員證書者,得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查,免除部分或全部訓練課程,並經前項甄試通過後,發給證書。 |
第六條 各級救護員證書格式如附表四至附表六,其效期為三年。
機關(構)或團體應於發給證書後一個月內,依附表七格式造冊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備查。 |
第七條 各級救護員於證書效期三年內,完成下列繼續教育課程者,得由第四條第一項及第五條第二項所定之機關(構)或團體辦理各該級別救護員證書效期之展延,並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備查。
一、初級救護員:完成附表一所列科目達二十四小時以上,且其中十二小時以上為模組二、四、六之科目。 二、中級救護員:完成附表二所列科目達七十二小時以上,且其中三十六小時以上為模組二、五、七之科目。 三、高級救護員:完成附表三所列科目,每年達二十四小時以上,三年累計達九十六小時以上,且其中四十八小時以上為模組二、四、五之科目。 前項效期之展延,一次以三年為限。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相當級別之繼續教育課程達規定時數,但達較低級別救護員繼續教育課程規定時數者,得發給該較低級別救護員證書。 |
第八條 各級別救護員訓練及繼續教育課程之師資,以實際從事緊急醫療救護工作三年以上之醫師、護理人員或高級、中級救護員為限。 |
第九條 初級救護員得施行之救護項目如下:
一、檢傷分類及傷病檢視。 二、病患生命徵象評估、血氧濃度監測。 三、基本心肺復甦術及清除呼吸道異物。 四、使用口咽、鼻咽人工呼吸道。 五、給予氧氣。 六、止血、包紮。 七、病患姿勢選定及體溫維持。 八、骨折固定。 九、現場傷患救出及搬運。 十、送醫照護。 十一、急產接生。 十二、心理支持。 十三、使用自動心臟電擊器。 |
第十條 中級救護員得施行之救護項目如下:
一、初級救護員得施行之救護項目。 二、血糖監測。 三、灌洗眼睛。 四、給予口服葡萄糖。 五、周邊血管路徑之設置及維持。 六、給予葡萄糖(水)、乳酸林格氏液或生理食鹽水。 七、使用喉罩呼吸道。 八、協助使用吸入支氣管擴張劑或硝化甘油舌下含片。 |
第十一條 高級救護員得施行之救護項目如下:
一、中級救護員得施行之救護項目。 二、依預立醫療流程執行注射或給藥、施行氣管插管、電擊術及使用體外心律器。 高級救護員執行前項第二款所定之救護項目後,應將救護紀錄表送交醫療指導醫師核簽。 |
第十二條 救護員施行救護,應佩帶救護員證書。 |
第十三條 各級救護員證書遺失、損壞,得由本人持相關證明文件與最近一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三張,分別向第四條第一項及第五條第二項所定之機關(構)或團體申請補發、換發。
前項機關(構)或團體,應就補發、換發證書之人員造冊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備查。 |
第十四條 各級衛生主管機關得對辦理救護員訓練或繼續教育訓練課程之機關(構)或團體進行查核,其有應改善事項者,應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或拒絕、規避查核者,得令其停止辦理。 |
第十五條 本辦法發布前已取得各級救護員資格證明文件,且於效期屆滿前已完成相當本辦法所定之繼續教育課程者,得分別向第四條第一項及第五條第二項所定之機關(構)或團體申請換發證書。 |
第十六條 本辦法發布前,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許可之救護員訓練機關(構)或團體,屬於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二項所定性質者,應於本辦法發布日起三個月內,重新申請許可。 |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
附表一:初級救護員訓練課程基準
模組別 | 科目別 | 內容 | 時數 |
模組一
基本概念 (5小時) |
1.1緊急醫療救護體系概論 | 台灣緊急醫療救護體系的沿革與展望 | 1 |
緊急醫療救護的法規與運用 | 1 | ||
1.2人體構造與生命徵象 | 人體外觀與身體系統的簡介 | 1 | |
生命徵象(意識或葛氏昏迷指數、瞳孔、呼吸、脈搏、膚色、血壓及體溫)的測量與注意事項 | 2 | ||
模組二
基本生命急救術 (4小時) |
2.1成人心肺復甦術 | 人工呼吸道的置入與袋瓣罩甦醒球人工呼吸 | 3 |
自動心臟電擊器的操作 | |||
復甦通用流程之演練 | |||
2.2異物哽塞及小兒心肺復甦術 | 異物哽塞的處置 | 1 | |
各年齡層小兒心肺復甦術之比較 | |||
模組三
病人評估 (5小時) |
3.1急症(非創傷)病人評估 | 初步評估(ABCD) | 2 |
二度評估(ABCD) | |||
詢問病史 | |||
3.2創傷病人評估 | 初步評估(ABCDE) | 2 | |
二度評估(從頭到腳、從前面到後面的身體檢查) | |||
詢問病史 | |||
3.3通報與紀錄 | 無線電報告與救護紀錄表填寫 | 1 | |
模組四
基本救護技術 (9小時) |
4.1氧氣治療與抽吸 | 抽吸器與氧氣相關之各種器材的操作 | 1 |
4.2止血、包紮與固定 | 紗布、繃帶、三角巾與固定器材(夾板等)的使用與操作 | 2 | |
4.3頸椎固定術、脫除安全帽及上頸圈 | 各種頸椎固定法的操作、頭盔的去除及頸圈的使用 | 2 | |
4.4脊椎固定術(翻身)及上長背板 | 側躺或俯臥等翻成仰躺姿勢的操作、危急或非危急病人上長背板的操作 | 2 | |
4.5傷患搬運 | 徒手、搬運椅和長背板搬運、上下擔架床與 上下救護車之操作 | 1 | |
4.6車內脫困 | 使用脫困器材(KED)解救與脫困病人之操作 | 1 | |
模組五
半情境流程演練 (6小時) |
5.1危急病人之現場救護 | 危急病人現場救護流程的演練 | 2 |
5.2非危急病人之現場救護 | 非危急病人現場救護流程的演練 | 2 | |
5.3轉送途中(救護車內)之救護 | 救護車內救護流程的模擬演練 | 1 | |
5.4到達醫院(下救護車)之救護 | 到達醫院後救護流程的模擬演練 | 1 | |
模組六
綜合(全情境流程)演練 (8小時) |
6.1常見急症的處置 | 喘、休克或中風等常見急症處置流程的演練 | 3 |
6.2常見創傷的處置 | 車禍、溺水、灼燙傷、骨折或胸腹部創傷等 常見創傷處置流程的演練 | 3 | |
6.3 特殊病人與狀況 | 認識小兒、孕婦或老人等特殊病人與常見狀況 | 1 | |
6.4大量傷病患與檢傷分類 | 大量傷病患的定義與檢傷分類原則的簡介 | 1 | |
模組七 (3小時)
測試 |
7.1測試 | 筆試與技術測驗 | 3 |
總時數 | 40 |
附表二:中級救護員訓練課程基準
模組別 | 科目別 | 內容 | 時數 |
模組一
基本概念 (12小時) |
1.1台灣緊急醫療救護體系概論 | 台灣緊急醫療救護的發展史與應有的規劃 | 1 |
1.2 緊急救護相關法律規範 | 緊急救護相關的法律觀與應有的作為 | 1 | |
1.3中級救護技術員的角色與職責 | 初中級救護技術員得施行之救護範圍、應有的作為與壓力調適 | 2 | |
1.4人體的構造 | 身體各區域和系統相關之基本解剖 | 4 | |
1.5人體的生理 | 生命徵象與神經、呼吸及循環相關的生理 | 4 | |
模組二
緊急救護技術 (12小時) |
2.1基本生命急救術 | 成人與小兒之心肺復甦術及異物哽塞的處置 | 2 |
2.2呼吸與呼吸道處置 | 抽吸、氧氣治療與瓣罩甦醒球人工呼吸
口咽、鼻咽人工呼吸道及喉罩呼吸道的置入 |
2 | |
2.3止血、包紮與固定 | 紗布、繃帶、三角巾與固定器材(夾板等)的 使用與操作 | 2 | |
2.4頸椎固定、脫除頭盔及上頸圈 | 各種頸椎固定法的操作、頭盔的去除及頸圈的使用 | 1 | |
2.5脊椎固定術(翻身)及上長背板 | 側躺或俯臥等翻成仰躺姿勢的操作、危急或非危急病人上長背板的操作 | 1 | |
2.6傷患搬運 | 徒手、搬運椅和長背板搬運、上下擔架床與 上下救護車之操作 | 1 | |
2.7車內脫困 | 使用脫困器材(KED)解救與脫困病人之操作 | 1 | |
2.8建立靜脈管路 | 靜脈管路的建立、靜脈滴注與注射 | 2 | |
模組三
病人評估 (5小時) |
3.1急症(非創傷)病人評估 | 初步評估(ABCD) 、二度評估(ABCD)與病史詢問 | 2 |
3.2創傷病人評估 | 初步評估(ABCDE)、二度評估(從頭到腳、從前面到後面的身體檢查)與病史詢問 | 2 | |
3.3通訊與紀錄 | 無線電報告與救護紀錄表填寫 | 1 | |
模組四
常見急症的評估、處置與情境操作 (22小時) |
4.1到院前心臟停止病人 | 現場或救護車上心臟停止病人的評估、處置與情境操作 | 2 |
4.2意識不清 | 神經急症(中風等)或系統性急症引起意識 改變等相關症候的評估、處置與情境操作 | 2 | |
4.3呼吸困難 | 胸腔急症(氣喘、肺炎等)或其他系統引起呼吸不適、困難等相關症候的評估、處置與情境操作 | 2 | |
4.4低血壓、休克 | 因低血容量(出血、脫水等)或其他系統急症 引起暈倒、虛脫或休克相關症候的評估、處置與情境操作 | 2 | |
4.5胸痛、心悸 | 心臟急症相關症候的評估、處置與情境操作 | 2 | |
4.6發燒、低體溫 | 各種感染、敗血症等相關症候的評估、處置與情境操作 | 2 | |
4.7腹部急症 | 腹部急症相關症候的評估、處置與情境操作 | 2 | |
4.8糖尿病相關急症 | 糖尿病相關症候的評估、處置與情境操作 | 2 | |
4.9藥物過量與中毒 | 藥物過量與中毒病人的評估、處置與情境操作 | 2 | |
4.10傳染病的預防與控制 | 法定及新興傳染病的通報、預防與控制 | 2 | |
4.11其他急症 | 其他急症相關症候的評估、處置與情境操作 | 2 | |
模組五
常見創傷的評估、處置與情境操作 (24小時) |
5.1創傷總論 | 創傷病人處置通用流程與轉送系統的運作 | 2 |
5.2到院前心臟停止之創傷患者 | 現場心臟停止之創傷病人的評估、處置與情境操作 | 2 | |
5.3出血與休克 | 創傷導致外出血、內出血或休克的評估、處置與情境操作 | 2 | |
5.4傷口基本處置 | 傷口的評估、處置與模擬操作 | 1 | |
5.5灼燙傷 | 灼燙傷相的評估、處置與情境操作 | 2 | |
5.6頭部創傷 | 頭部創傷的評估、處置與情境操作 | 2 | |
5.7顏面創傷 | 顏面創傷的評估、處置與情境操作 | 1 | |
5.8眼耳鼻喉急症與創傷 | 眼耳鼻喉急症與創傷評估、處置與情境操作 | 2 | |
5.9脊椎創傷 | 脊椎創傷的評估、處置與情境操作 | 2 | |
5.10胸部創傷 | 胸部創傷的評估、處置與情境操作 | 2 | |
5.11腹部創傷 | 腹部創傷的評估、處置與情境操作 | 2 | |
5.12肢體創傷 | 肢體創傷的評估、處置與情境操作 | 2 | |
5.13多重性或重大創傷 | 多重性或重大創傷的評估、處置與情境操作 | 2 | |
模組六
特殊病人及狀況的評估、處置與情境操作 (22小時) |
6.1小兒 | 不同年齡層小兒急症與創傷的評估、處置與情境操作 | 2 |
6.2孕婦 | 姙娠急症與創傷的評估、處置與情境操作 | 2 | |
6.3老人 | 老人急症與創傷的評估、處置與情境操作 | 2 | |
6.4精神疾病患者 | 精神疾病患者的評估、處置、情境操作與相關法規(精神衛生法等) | 2 | |
6.5環境急症與野外醫學
(8小時) |
溺水與潛水急症的評估、處置與情境操作 | 1 | |
冷熱急症的評估、處置與情境操作 | 1 | ||
高山疾病的評估、處置與情境操作 | 1 | ||
動物螫咬傷處理 | 1 | ||
電傷害的評估、處置與情境操作 | 1 | ||
一氧化碳、沼氣、氯氣、氨氣等中毒的評估、處置與情境操作 | 1 | ||
有毒海洋生物螫咬傷的評估、處置與情境操作 | 1 | ||
植物中毒的評估、處置與情境操作 | 1 | ||
6.6空中救護 | 空中救護之概論、現況與相關法規 | 1 | |
6.7病人的轉送、轉診或轉院 | 病人轉送、轉診或轉院的法規、應有的作為與情境操作 | 2 | |
6.8核生化災難概論 | 核生化災難的介紹 | 1 | |
6.9大量傷患與檢傷分類概論 | 大量傷患定義、檢傷分類原則與課堂模擬演練 | 2 | |
模組七
綜合演練 (32小時) |
7.1綜合演練 | 各種急症與創傷的情境演練與複習 | 24 |
7.2核生化災難演練 | 核生化災難課堂模擬演練或實地模擬演習 | 4 | |
7.3大量傷患與檢傷分類演練 | 大量傷患與檢傷分類實地模擬演習 | 4 | |
模組八
實習與測試 (151小時) |
8.1醫院實習 | 需完成檢核表規定件數 | 48 |
8.2救護車出勤實習 | 需完成檢核表規定件數 | 96 | |
8.3測試 | 期中(實習前)筆試與技術測驗 | 3 | |
期末筆試與技術測驗 | 4 | ||
總時數 | 280 |
附表三:高級救護員訓練課程基準
模組別 | 科目別 | 內容 | 時數 |
模組一
基本概念 (58小時) |
台灣地區緊急醫療救護系統概論 | 台灣緊急醫療救護體系的過去、現在與未來
緊急醫療救護體系的國際觀 緊急醫療救護體系台灣應有的規劃 |
2 |
救護技術員的角色與責任 | 高級救護技術員得施行之救護範圍與應有的緊急救護作為 |
2 |
|
救護技術員的道德倫理規範 | 救護技術員的道德倫理規範 |
2 |
|
緊急醫療救護相關法律規範 | 緊急醫療救護相關的法律觀
緊急醫療救護可能的糾紛與相關處理原則 |
2 |
|
人體基本解剖生理學 | 身體各區域構造和身體系統之基本解剖及生理學 |
20 |
|
緊急救護藥理學 | 急救用藥品之概論
給藥途徑及影響作用 常見急救藥物介紹 急救現場給藥的方式及原則 |
20 |
|
靜脈路徑與藥物給予 | 急救用藥物的使用方式 |
2 |
|
靜脈注射(操作) | 靜脈管路的建立、靜脈滴注與注射 |
2 |
|
疾病與事故傷害預防 |
2 |
||
緊急醫療救護系統與生存之鍊 |
4 |
||
模組二
呼吸道 (20小時) |
呼吸系統概論 | 呼吸系統概論 |
4 |
呼吸道處置 | 抽吸、氧氣治療與瓣罩甦醒球人工呼吸、
口咽、鼻咽人工呼吸道及喉罩呼吸道的置入 |
4 |
|
氣管插管(含操作) | 各式氣管插管方式與原理及操作 |
8 |
|
氧氣治療(含操作) | 各種給氧方式與原理及操作 |
4 |
|
模組三
病患評估 (56小時) |
病史的詢問(含操作) | 病史詢問 (SAMPLE)及操作方式 |
8 |
理學檢查的技巧(含操作) |
16 |
||
病患評估總論
(初級/次級/其它步驟) |
初步評估-生命徵象
病患次及評估-『病史』與『二度評估』 |
20 |
|
創傷病患評估 | 創傷病患的初級及次級評估 |
8 |
|
嬰幼兒及老年人評估 | 特殊病患的初級及次級評估 |
4 |
|
模組四
創 傷 (80小時) |
創傷總論/創傷機轉 | 創傷機轉概論、病人處置原則及通用流程、轉送系統的運作 |
4 |
頭部創傷及顏面創傷 | 頭、頸部創傷概論、處置原則與情境操作 |
8 |
|
簡易X光片與電腦斷層判讀 | 創傷病患之簡易X光片及電腦斷層判讀及討論 |
4 |
|
胸廓創傷 | 胸部創傷概論、處置原則與情境操作 |
8 |
|
腹部外傷 | 腹部創傷概論、處置原則與情境操作 |
8 |
|
脊椎及四肢外傷 | 肢體創傷概論、處置原則與情境操作 |
4 |
|
出血與休克的種類與處置 | 創傷導致外出血、內出血或休克概論、處置原則與情境操作 |
16
|
|
多重外傷 | 多重性或重大創傷概論、處置原則與情境操作 |
4 |
|
肌肉骨骼系統外傷 | 肢體創傷概論、處置原則與情境操作 |
4 |
|
燒燙傷與軟組織傷害 | 灼燙傷與軟組織傷害概論、處置原則與情境操作 |
4 |
|
ETTC相關訓練課程 | 參加醫院辦理的急診外傷訓練課程 |
16 |
|
模組五
非創傷 (118小時) |
呼吸系統急症 | 呼吸系統急症概論、處置原則與情境操作 |
20 |
心電圖學 | 各種心電圖概論 |
20 |
|
心血管系統急症 | 心血管系統急症概論、處置原則與情境操作 |
26 |
|
神經學急症(含急性腦中風) | 神經系統急症概論、處置原則與情境操作 |
8 |
|
消化系統急症 | 消化系統急症概論、處置原則與情境操作 |
4 |
|
泌尿系統急症 | 泌尿系統急症概論、處置原則與情境操作 |
4 |
|
內分泌系統相關急症 | 內分泌系統急症概論、處置原則與情境操作 |
4 |
|
過敏及過敏性休克 | 過敏病症之概論、處置原則與情境操作 |
4 |
|
血液急症與輸血醫學 | 血液急症概論、處置原則與情境操作 |
4 |
|
感染症及傳染病病患評估及處置 | 感染科急症概論、處置原則與情境操作 |
4 |
|
發燒病患的評估與處置 | 發燒病患處置原則與情境操作 |
4 |
|
ACLS課程 | 參加醫院辦理的高級心臟救命術訓練課程 |
16 |
|
模組六
特殊病患 與狀況 (36小時) |
新生兒及小兒急症 | 小兒急症概論、處置原則與情境操作 |
8 |
婦產急症 | 婦產急症概論、處置原則與情境操作 |
4 |
|
老人急症 | 老人急症概論、處置原則與情境操作 |
4 |
|
行為與精神急症 | 精神及行為急症概論、處置原則與情境操作 |
4 |
|
APLS相關訓練課程 | 參加醫院辦理的小兒高級救命術訓練課程 |
16 |
|
模組七
災難應變及其他特殊演練課程 (50小時) |
環境急症 | 環境醫學概論與救護 |
4 |
野外醫學 | 野外醫學概論與救護 |
4 |
|
大量傷患與檢傷分類 | 大量傷病患救護與綜合演練(演習) |
8 |
|
災難醫療訓練課程 | 天然與人為災害之救護訓練課程(含演練) |
8 |
|
危害物質應變之HAZMAT程序 | 輻射災害概論與綜合演練 |
8 |
|
核生化災難演練 | 核生化災害概論與綜合演練 |
8 |
|
台灣地區空中救護體系 | 空中救護之概論、現況與相關法規 |
6 |
|
緊急醫療救護的品質管理 | 緊急醫療救護品質管制的原則與指標 |
4 |
|
模組八
綜合演練 (46小時) |
創傷課程綜合演練 | 所有創傷救護技術綜合演練 |
22 |
非創傷課程綜合演練 | 所有非創傷救護技術綜合演練 |
24 |
|
醫院急診實習 | 急診學識與技巧 | 緊急醫療與緊急救護的學識與技巧 |
480 |
救護車實習 | 現場緊急醫療救護 | 現場及救護車內的緊急救護 |
240 |
綜合演練及救護指揮中實習 | 綜合演練
派遣學識與技巧 |
緊狀況情境演練與復習
急醫療救護的派遣學識與技巧 緊急醫療救護之通訊技巧與演練 |
88 |
綜合演練及測試 | 期末筆試與技術測驗 |
8 |
|
合 計 |
1280 |
附表四
初級救護技術員合格證書格式(正面)
-------—8.5公分--------
初級救護技術員合格證書 EMT-1 License |
相 片 |
||
姓名 |
|
||
身分證
統一編號 |
|
||
原發證日期 |
|
||
補證日期 |
|
發證單位戳記 |
|
訓練單位 |
|
附表五
中級救護技術員合格證書格式(正面)
-------—8.5公分--------
中級救護技術員合格證書 EMT-2 License |
相 片 |
||
姓名 |
|
||
身分證
統一編號 |
|
||
原發證日期 |
|
||
補證日期 |
|
發證單位戳記 |
|
訓練單位 |
|
附表六
高級救護技術員合格證書格式(正面)
-------—8.5公分--------
高級救護技術員合格證書 EMT-P License |
相 片 |
||
姓名 |
|
||
身分證
統一編號 |
|
||
原發證日期 |
|
||
補證日期 |
|
發證單位戳記 |
|
訓練單位 |
|
初級救護技術員合格證書格式(背面)
-----—---8.5公分-------
繼續教育訓練紀錄欄 |
||
訓練合格戳 記 |
1. | 3. |
展延效期 |
|
|
訓練合格戳 記 |
2. | 4. |
展延效期 |
|
|
備註:於證書效期屆止前三年內,完成繼續教育課程者,得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請領繼續教育證明,分別向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一項及第五條第二項所定之機關(構)或團體申請各該級別救護員證書效期之展延,其效期展延依原發證日期延長三年。 |
中級救護技術員合格證書格式(背面)
-----—---8.5公分-------
繼續教育訓練紀錄欄 |
||
訓練合格戳 記 |
1. | 3. |
展延效期 |
|
|
訓練合格戳 記 |
2. | 4. |
展延效期 |
|
|
備註:於證書效期屆止前三年內,完成繼續教育課程者,得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請領繼續教育證明,分別向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一項及第五條第二項所定之機關(構)或團體申請各該級別救護員證書效期之展延,其效期展延依原發證日期延長三年。 |
高級救護技術員合格證書格式(背面)
-----—---8.5公分-------
繼續教育訓練紀錄欄 |
||
訓練合格戳 記 |
1. | 3. |
展延效期 |
|
|
訓練合格戳 記 |
2. | 4. |
展延效期 |
|
|
備註:於證書效期屆止前三年內,完成繼續教育課程者,得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請領繼續教育證明,分別向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一項及第五條第二項所定之機關(構)或團體申請各該級別救護員證書效期之展延,其效期展延依原發證日期延長三年。 |
附表七
救護員級別:
訓練單位: (縣/市)
序 |
姓名 |
性別 學歷 |
出生年月日 身份證字號 |
聯絡電話 電子郵件信箱 |
地址 |
原發證日期 (年月日) |
合格效期 (年月日) |
訓練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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