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培訓高級急救教練以協助各級紅十字會推展急救教練及高級急救員之訓練。
二、依據:中華民國紅十字會高級急救教練訓練辦法。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以下簡稱本會)。
四、訓練時間:民國103年8月15、16、17、23、24日共計5天。
五、訓練地點: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303號四樓(本會402訓練教室)。
六、訓練名額:以20人為限。
七、報名資格:
(一)大專畢業,具紅十字會急救教練資格,每年協助開辦急救員、心肺復甦術或駕
駛人員急救等訓練至少1班。
(二)年滿20歲,志願協助紅十字會辦理急救訓練工作,身體健康者。
八、發證辦法:全程參加訓練,「急救理論複習測驗」成績佔總成績的15%;另,學
科、教案設計及教學實習3項成績均須達70分以上,平均分數佔總成績的85%,可
取得紅十字會高級急救教練證書。
九、訓練課程:依本會高級急救教練訓練辦法規定辦理,課程表如附表1。
十、報名方式:由各級紅十字會推薦報名,並請於103年8月6日(星期三)前,將報名表
(附學歷證明影本及急救教練證書影本)如附表2,送達本會(10855台北市萬華區
艋舺大道303號)。
承辦人:邱溥舒專員
電話:02-23628232分機509
傳真電話:02-23639646
十一、學員交通及住宿自理,上課期間本會供應午餐。
http://www.redcross.org.tw/home.jsp?pageno=201301020001&acttype=view&dataserno=201407140001